近些年,校园欺凌暴力事件常有发生,让人触目惊心。这种暴力倾向已经严重的影响了学生们的正常生活和学习,身心健康也受到了严重的威胁,更加的削弱了学校的教育成果,应当引起家长、老师、学校、社会的高度重视。
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局《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相关精神,根据通知要求,我们对围绕法制专题教育、规章制度完善、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进行了专项治理活动总结。总结具体内容如下:
一、领导重视,规章制度完善:
1、学校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工明确、责任清晰,有中层以上领导专门负责此项工作。
2、学校制定了校园欺凌工作的实施方案,内容具体详实,包括治理目的、治理内容、安排及要求及重点工作等。
3、学校结合实际制定了校园欺凌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
相关制度、方案、措施等均在知校平台发布,强化监督和指导;学校计划、总结、规章制度中均有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方面的内容。
4、学校制定了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现场防护组、疏散引导组、通讯联络组等相关岗位教职工职责明晰。能够决定事故应急预案的启动和终止,确定现场指挥人员,负责应急队伍及物资的调动,能及时向公安、医院、教育局等应急部门报告,并保持密切联系,相关部门人员到达学校后,学校能配合这些部门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二、特色鲜明,开展专题教育
1、学校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讲座,邀请家长代表、社区书记、警察、学校保安出席,有视频、新闻报道等材料,过程材料详实。
2、学校将校园欺凌治理工作与德育工作、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有效结合,通过国旗下讲话、班会、宣传板报等多种形式展示,是学生明确“什么是,为什么,怎么做”等相关问题。
3、期末阶段,学校邀请公安部门到校,开展了1次校园欺凌专题讲座,大量鲜活的实例,进一步引发了师生对校园欺凌事件的重视和,增强的.预防意识和保护意识。
4、学校多次对全体教职工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学习,使教职工知晓国家、市区相关政策要求、预防和处理的措施、方法。
5、学校通过知校平台、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问卷调查等形式,对全体家长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相关培训,宣传国家、市区关于校园欺凌的相关政策要求。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促进校园欺凌治理工作的开展,形成家校教育合力。
三、建立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四、注重宣传,加强预防工作
1、学校通过问卷调查、座谈、访谈等多种途径开展校园欺凌治理的排查工作,及时预防、干预。
2、学校注重“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建立并完善校园欺凌治理的“三防”相关管理机制与措施。
3、学校知校平台设置校园欺凌工作栏目,有专人负责;充分利用知校平台等网络媒体或校园文化展板等形式进行校园欺凌相关知识普及和专题活动的宣传。
4、学校制定了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方案、措施,能充分利用支持性资源中心开展相关工作,建立学生心理咨询档案,有详实的心理疏导与谈话记录。
5、学校在知校平台公布了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
为认真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学生的通知》(教督厅函〔20***〕9号)、《***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学生的通知》和《昆明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昆明市教育体育局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方案>的通知》(昆教体办发〔20***〕107号)文件要求,切实做好我市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预防性侵犯教育、教职员工管理、学校日常管理、家校联系共育、隐患排查整治,完善预防性侵协同机制,强化学校安全督导检查,切实维护学校安全和谐稳定,保障学生合法权益,杜绝校园性侵案(事)件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决定成立安宁市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基础教育发展中心负责人、各学校、幼儿园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卫生科,具体负责指导督促开展防性侵害学生相关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预防性侵犯教育。各学校(园)要把预防性侵害教育工作作为重中之重,通过课堂教学、讲座、班会、主题活动、编发手册、微博、微信、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开展性知识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要通过案例加强警示教育和法治教育,提高学生自护意识和自救能力。教育学生特别是女生提高警觉,离家时告知父母出行情况,尽量避免外出独行;牢记父母电话和报警电话,掌握基本安全常识,主动远离危险环境。要确保预防性侵害教育落实到每一位学生、每一位家长,重点对小学学生、留守学生、寄宿学生、乡镇农村学校学生及其家长加强宣传教育。
(责任单位:各学校、幼儿园,机关各科室、基础教育发展中心)
(二)加强教职员工管理。各学校(园)要严格落实有关教师管理法规和制度要求,进一步完善教师准入制度,强化对拟招录人员品德、心理的前置考察,联合公安部门建立性侵害违法犯罪信息库和入职查询制度。落实对校长、教师和职工从业资格的有关规定,加强对临时聘用人员的准入审查,坚决清理和杜绝不合格人员进入学校工作岗位,严禁聘用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人员担任教职员工。要将师德教育、法治教育纳入教职员工培训内容及考核范围。要加强对教职员工的品行考核,与当地公安、检察机关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对于实施性骚扰、性侵害学生行为的教职员工,及时移送公安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责任单位:各学校、幼儿园,机关各科室、基础教育发展中心)
(三)加强学校日常管理。各地教育部门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开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中小学校长作为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和学生保护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指导学校建立低年级学生上下学接送交接制度,不得将晚离校学生交与无关人员。健全学生请假、销假制度,严禁学生私自离校。加强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完善重点时段和关键部位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值班、巡查制度,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严格实行外来人员、车辆登记制度和内部人员、车辆出入证制度。寄宿制学校要对所有女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尚未实现“封闭式”管理的要抓紧时间改善宿舍条件。女生宿舍原则上应聘用女性管理人员,未经宿管人员许可,所有男性,包括老师和家长,一律不得进入女生宿舍。
(责任单位:各学校、幼儿园,安全卫生科)
(四)加强家校联系共育。各学校、幼儿园要通过开展家访、召开家长会、举办家长学校等方式,提醒家长尽量多安排时间和孩子相处交流,切实履行对孩子的监护责任,特别要做好学生离校后的监管看护教育工作。要让家长了解必要的性知识和预防性侵犯知识,并通过适当方式向孩子进行讲解。学校要同家庭随时保持联系,特别要关注留守儿童家庭,及时掌握孩子情况,特别是发现孩子有异常表现时,家校双方要及时沟通,深入了解孩子表现情况,共同分析异常原因,及时采取应对措施。深入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整体提高中小学生心理素质和心理健康水平,促进学生身心和谐可持续发展。
(责任单位:各学校、幼儿园,党工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教育科、基础教育发展中心;)
(四)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各学校、幼儿园要定期组织力量对中小学校进行拉网式排查,全面检查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存在漏洞,重点检查教职工、学生是否有异常情况,特别是要关注班级内学生尤其是女学生有无学习成绩突然下滑、精神恍惚、无故旷课等异常表现及产生的原因。要加强对边远地区、山区学校、教学点的排查,切实做到县不漏校,校不漏人。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发现的性侵犯事件线索和苗头要认真核实,涉及违法犯罪的要及时报警并报告上级部门。
(责任单位:各学校、幼儿园,安全卫生科、党工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教育科、基础教育发展中心;)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预防性侵协同机制。各学校、幼儿园要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共青团、妇联、家庭、社会构建一体化的保护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工作机制,做到安全监管全覆盖。各地教育部门要与公安机关积极协作,加强校园周边巡逻防控,防止发生社会人员性侵害在校学生案件。各地教育部门要协调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学生保护工作的正面宣传引导,防止媒体过度渲染报道性侵害学生案件。
(二)强化学校安全督导检查。行政办公室要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专项督导暂行办法》要求,以预防性侵害工作为重点,开展学校安全工作专项督导,督促、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发现的性侵害线索和苗头要认真核实,及时依法处理。
(三)妥善处置中小学生性侵犯事件。各学校、幼儿园要建立中小学生性侵犯案件及时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学生在学校内遭受性侵犯,学校或家长要立即报警并彼此告知,同时学校要及时报告,报告时相关人员有义务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严格保护学生隐私,防止泄露有关学生个人及其家庭的信息,避免再次伤害。对性侵学生者,各地要依法严惩,决不姑息。
五、相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学校、幼儿园要充分认识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预防性侵害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要求,深入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扎实做好预防性侵害学生有关工作。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认真落实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层层落实责任,把各项工作做细、做实、做深,将防性侵安全教育覆盖到每一个班、每一位学生、每一位家长,确保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取得实效。对性侵害学生行为零容忍,把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学校、幼儿园对有关预防性侵害工作的重要信息,要及时报告;对发现性侵害学生案件或者线索瞒报、谎报、迟报的,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对涉及到的学生信息要予以保密,凡私自散发相关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对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
为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高检建[2018]1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的通知》(教督厅函[2018]9号)及《连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连检一部建〔2020〕1号)精神,确保预防性侵害教育落到实处,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提升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强化学校寝室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加强教职员工、临聘人员的准入审查和管理,健全完善预防性侵害制度机制,严防教职员工、临聘人员和社会人员性侵、猥亵在校学生案件发生,切实维护好校园安全和儿童、学生合法权益。
二、工作内容
1. 做好预防性侵犯教育。各学校要将预防性侵犯教育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在开学后、放假前等重点时段开展预防性侵犯教育,并纳入对教职工的培训和新入学学生教育课程中。各校要利用好“龙岩市安全教育平台”,提高学生预防性侵的知识,上好“预防侵害早知道”“网络交友需谨慎”等一系列课程,授课率必须达100%。
(1)开展主题教育。各学校要指导班级把预防性侵害教育工作作为重点教育内容,通过课堂教学、讲座、班会、微信、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和渠道开展性知识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各校政教处(德育室)要搜集汇总好预防性侵害主题班会资料,供各班级主题班会参考并存档备查。
(2)加强警示教育。各学校要指导班级通过案例加强警示教育,提高学生自护意识和自救能力;教育学生特别是女生提高警觉,不随便结交、面见网友、微友等陌生人,离家时告知父母或监护人出行情况,尽量避免外出独行;教育学生要牢记父母电话和报警电话,掌握基本安全常识,主动远离危险环境。
(3)开展法制讲座。各校要邀请法治副校长、检察院相关人员来校开展预防性侵害法制讲座,教育对象要以女生为主,并注重教育效果。
2.规范日常安全管理。各学校(幼儿园)要进一步建立幼儿、低年级学生上下学接送交接制度。健全学生请假、销假制度,严禁学生私自离校。严格落实值班、巡查制度,外来人员、车辆登记制度和内部人员、车辆出入证制度。要加强“人防、物防、技防”三防建设,重点加强“封闭式管理、一键式紧急报警和视频监控系统与公安机关联网、配备专职保安”三项建设,完善重点时段和关键部位的安全监管,如加`高围墙、加固女生宿舍门窗、安装电子监控摄像头等,对女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经宿管人员许可,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女生宿舍。
3.定期开展隐患摸排。各校要定期开展摸排,掌握教职工、学生是否有异常情况,特别要关注学生尤其是女学生有无学习成绩突然下滑、精神恍惚、无故旷课等异常表现,深入了解原因。学校每个学期要结合安全排查开展1次以上的检查活动,如发现性侵犯事件线索和苗头,要认真核实,迅速报警并报告上级部门。
4.加强教职员工管理。各校要落实对教职工从业资格有关规定,加强对临聘人员的准入资质审查(附件1),建立本校临聘人员台账,杜绝不合格人员进入学校工作岗位。将师德师风教育、法制教育纳入教职员工培训内容及考核范围,对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要依法撤销其教师资格。要对教职员工开展警示教育,严格规范教职工的教育教学行为,不准在非公众场合或非在校学习时间辅导学生。要关注教职员工队伍心理状况及工作状况,防止出现极端心理问题和不良行为。
5.密切家校联系。各校要通过开展家访、召开家长会、举办家长学校等方式,提醒家长切实履行对孩子的监护责任,特别要做好学生离校后的监护教育工作。让家长了解必要的预防性侵犯知识,并通过适当方式向孩子进行讲解。要特别要关注留守儿童家庭,及时掌握孩子情况,发现有异常表现时,家校双方要及时沟通,采取应对措施。
6.妥善处置性侵犯事件。各校要建立学生性侵犯案件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学生遭受性侵犯,学校要立即报警,同时学校要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要严格保护学生隐私,防止泄露有关学生个人及其家庭的信息,避免再次伤害。学校要与家庭等积极配合,开展相应的心理疏导,要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学生保护工作的正面宣传引导,防止媒体过度渲染报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关爱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校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主体责任,对防性侵工作现状进行一次梳理分析,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把预防校园性侵害学生工作做细做实,确保预防性侵害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2.加强督查,严肃追责。各校要根据《连城县教育系统预防校园性侵害工作自查表》(附件2)上的内容开展清单式自查自纠,完善相关工作。各中小要定期对辖区内完小、教学点、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抽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明确整改时限。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防性侵安全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发生校园性侵害案(事)件的,将倒查工作任务是否落实,并视情况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3.加强信息保存报送。各校在开展预防性侵工作时要注意保存好相应的文字图片资料。各校于2020年9月25日前将预防性侵工作方案、自查表(附件2)加盖公章后报送县教育局安监股;10月25日前将开展防性侵教育活动情况及图片报送县教育局安监股。
幼儿园是个弱势群体,因职业的特殊性,使幼儿园内的教师大多是女性,而教育的对象又都是没有反抗能力的孩子,因此幼儿园是最易让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罪犯暴力入侵的地方。为了保护全体幼儿不受伤害,或在事故发生后,将伤害程度降到最低,特制定本预案
1.人员的疏散及转移
1)生命是最可贵的,一旦发生有人非法入侵园内,暴力事件发生,要做到“快速反应、沉着应对”,园内成人应以保护幼儿为重任,不可临阵退缩。采取不同的处理方法,要尽早采取果断措施,绝不允许拖延时间。
2)第一时间内,接通本园的110报警器,由专人立即向110中心报警,并报120医疗救护中心。
3)立即向上级汇报。并发出救援信号,请求附近居民及居委会的帮助。
4)保护幼儿转移到安全的地方。
5)全体教师要发扬见义勇为的精神,勇于与歹徒作斗争。
2.治安保卫与医疗急救
1)事故一发生,马上组织人员抢救,及时送就近医院治疗。
2)要充分发挥党员、团员、治保会的作用,将保卫幼儿园与救治共同做好。
3)在采取有效措施的同时,对于受伤的孩子要及时通知家长。
4)保护好事故现场并进行取证工作,及时联系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相关上级部门,配合110报警中心进行调查。
5)园领导应在抢救场所或医院,组织处理有关工作。
6)在进行事故抢救的同时,幼儿园必须快速做好排查工作,掌握相关情况。
3.善后处理工作
1)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包括及时与有关保险公司联系索赔事项,家长或亲属的安慰工作等。幼儿园要将事发经过、原因分析、处理结果及应吸取的教训、今后改进工作的措施等形成书面报告,及时向局报送。
2)根据事件的不同性质和程度,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情况,并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指导,严格按上级指示妥善解决好事件的善后工作。
3)马上召集紧急会议,研究事件处理事宜和遏制事件的不良发展,尽量减少损失。
4)如涉及到家长情绪不稳定,发生群众上访等突发事件,尽可能把矛盾化解在基层,避免出现越级上访。
为了提高我园预防和控制突发传染病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各类传染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教职员工以及幼儿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幼儿园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园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传染病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教职员工和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突发传染病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传染病事件不在幼儿园园内蔓延。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传染病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教职员工的防护意识,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传染病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成立幼儿园突发传染病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幼儿园的突发传染病事件的防治工作。
3、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突发传染病事件的预防与控制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
4、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三、组织管理
(一)工作职责
成立由园长负责的幼儿园突发传染病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幼儿园的突发事件防治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突发传染病事件防治应急预案制订本园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幼儿园各部门各项突发事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3、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传染病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教职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
4、建立幼儿缺席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检查制度,及时掌握师生的身体状况,发现突发传染病事件早期表现的师生,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5、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幼儿园教室、食堂、盥洗室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6、确保幼儿喝上安全饮用水,吃上放心饭菜。
7、及时向当地街道医院或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幼儿园的突发传染病事件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四、突发事件预防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幼儿园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幼儿园应经常对食堂、教学环境与生活区环境进行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增加幼儿园卫生投入,切实改善幼儿园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三)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幼儿园卫生规范化管理。
1、幼儿园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培训上岗并注意个人卫生;对患有“五病”的人员必须100%的调离。
2、购销和使用的食品应当定点采购并按规定验收,禁止让学生食用变质的食品和“三无”产品;食品加工过程和储藏必须生熟分开;餐饮具必须采用高温或药物严格消毒,并有保洁措施。
3、食品及其原料贮存和食品制作间必须具备完善的安全措施,并落实专人、专锁、专保管责任制,强化安全防范措施,防止投毒事件发生。
4、加强幼儿园生活饮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传播。
5、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点搞好食堂卫生、教室卫生和环境卫生,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6、严格执行新生入园(学)前预防接种证查验和登记制度,提高学生疫苗接种率,防止疫苗相关性疾病的发生或流行。
(四)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疫抗病能力。
1、培养幼儿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2、结合季节性、突发性傳染病的预防,通过黑板报、宣传橱窗以及校园网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教职员工及幼儿、家长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3、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预防食物中毒的专题教育,增强教职工识别腐败变质食品、“三无”产品、劣质食品的能力。
4、组织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倡合理营养,不断增强体质。
五、突发事件监测和报告
幼儿园突发传染病事件的内容包括:重大传染病(非典、禽流感等)疫情、中毒事件(食物中毒等),以及其它重大疑难及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
(一)突发事件监测
1、建立突发传染病事件的监测系统。指定专人对师生员工中的缺勤者进行逐一登记,查明缺勤原因。对因健康原因缺勤者进行登记汇总并进行追踪观察,分析其发展趋势,必要时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2、重视信息的收集。要与区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建立联系,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的传染病事件的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二)突发事件报告
1、建立自下而上的突发传染病事件逐级报告制度,并确保监测和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突发事件期间,有关幼儿园及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并开通疫情监控联系电话。
2、严格执行幼儿园传染病事件报告程序。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各部门应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出现集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爆发及其他突发传染病事件时,幼儿园有关部门应立即向本园突发传染病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2小时之内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向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3、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机构保障
幼儿园应成立突发传染病事件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突发传染病事件的日常预防与控制工作。
(二)人力资源保障
定期接受卫生部门组织的突发传染病事件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熟悉突发传染病事件的预防与控制知识,具有处理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三)财力和物资保障
幼儿园应安排必要的经费预算,为突发传染病事件的防治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资金保障和物资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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